请同学喝酒遭拒 竟持刀相向
2008-09-22 09:55:31 作者: 来源: 河池日报 浏览次数: 71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简介: 因同学拒绝喝酒就认为是看不起自己,举刀将 ...
因同学拒绝喝酒就认为是看不起自己,举刀将同学捅成重伤,宜州市北牙乡沙浪村的莽撞青年潘争强,最终为自己的不理智行为付出了代价。近日,宜州市人民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潘争强有期徒刑五年。 2002年8月8日晚,潘争强酒后在北牙乡沙隘村委商店附近遇见同学兰小猛,便叫兰用摩托车送其回家,到沙浪村头时,潘讲不回家了,叫兰送其到北山街喝酒。到北山街一啤酒摊后,潘请兰喝酒,兰小见潘醉了就推辞说不喝,潘见状认为兰看不起自己。随后,兰到路边与熟人聊天,潘则在啤酒摊与他人喝酒。约1小时后,兰要开摩托车回家,潘突然拿出随身携带的小刀,朝兰的腹部捅了一刀后逃离现场。兰受伤后被送到医院抢救治疗,医院诊断为:空肠贯通伤,左肾裂伤。后经法医鉴定:兰小猛损伤程度为重伤。潘争强伤人后就外出打工,2008年4月间被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潘争强醉酒后故意损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其辩解其行为系过失伤害,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为此,法院作出上述的判决。(陈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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