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近年来,宜州市不断加大医疗卫生工作经费投入,优化全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改进农村卫生保健服务、加强农村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和调整农村医疗机构布局。为充分发挥全市19家医疗卫生机构作用,宜州市设立了16个定点医院、卫生院,210个村卫生所、门诊,构成了市、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优质、低廉、快捷、高效、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实现了农民看病“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重病不出市”的目标。特别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在以户为单位人均自愿缴费10元的基础上,多种筹资渠道并举,通过困难户由民政部门代缴等办法,积极动员广大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为了缩短报销时间,方便群众,宜州市对参合农民实行了市、乡镇、村定点医疗机构报销一证通制度。参保农民只要持合作医疗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便可以任意选择在全市各个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随后可以到户口所在地“新农合”办公室按规定比例报销医疗费,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制定一整套方案和规章制度,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使市、乡合作医疗机构经费、管理措施真正落实到位,使参合农民做到人均一本参合证,心中有一本透明账,真正做到看病前明明白白消费,看病后高高兴兴签字报销。
该市还对村医疗卫生所进行了全面整顿重组,推行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全市210个村委都设立了卫生所,进一步巩固了乡、村两级防疫妇幼网络。
据统计,2008年宜州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达4.62万人,参合率达到87.3%。截止到9月30日,该市共10.57万人获得住院医疗补偿,补偿金额达1980.44万元。其中门诊补偿63243人次,补偿金额98.539万元;住院补偿31546人次,补偿金额1769.599万元,慢性病等其他补偿10959人次,补偿金额112.309万元,受益户38681户,户数受益面29.32%,得到大病补偿508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真正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得到了实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