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表彰大会现场

颁发一等功奖章

何博同志发言
1月10日上午,广西河池市政府在宜州市人民礼堂组织召开“消防勇士”何博同志表彰大会。总队副政委龙明强、自治区公安厅现役办副主任韦唯、河池市政府副市长战明国等领导出席了表彰大会。
会议由河池市政府副秘书长陆程主持。河池市消防支队黎文健支队长在会上介绍何博同志个人情况及英勇事迹。随后,宜州市人民政府潘平副市长宣读宜州市人民政府、河池市人民政府授予何博同志“拥政爱民先进个人”和“消防勇士”荣誉称号的决定。宜州市潘平副市长及河池市战明国副市长分别为何博同志颁发了“拥政爱民先进个人”和“消防勇士”荣誉证书。自治区公安厅现役办副主任韦唯宣读给何博同志记一等功的命令,并为何博同志颁发了一等功军功章。
会上,何博同志也表达了自己的心声。他说,当兵干什么,当兵就是为了保家卫国,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营造一个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作为一名消防战士,在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火灾威胁时,我们有义务勇敢的站出来,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保护一方平安,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一名消防兵的职责和义务。
战明国副市长在会上首先向荣立自治区公安厅授予的一等功和荣获河池市人民政府授予的“消防勇士”荣誉称号的何博同志表示热烈的祝贺!战明国副市长指出,何博同志入伍以来,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驻地当故乡,视人民为父母,从不计较个人得失。特别是在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关键时刻,他敢于挺身而出,舍生忘死,义无反顾,以实际行动忠实履行了“人民消防为人民”的神圣诺言。
总队龙明强副政委作了重要讲话。龙明强副政委指出,何博同志入伍2年多来,安心部队服役,勤奋好学,刻苦训练,顽强拼搏,努力争先,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先后参加灭火抢险救援战斗180余起,抢救遇险群众8名,受到嘉奖2次。2007年7月17日, 在参加宜州市刘三姐大道旁的一栋民房火灾救援战斗中,何博同志主动请缨,深入火场侦察火情。当深入到二楼浓烟区一通道拐角处时,现场突然发生爆燃。何博同志却被滚烫的气浪当场灼伤,昏倒在地。之后,何博被战友救起并被紧急送往当地医院救治。经医院检查,何博双手、双前臂 Ⅲ°烧伤,双腿、额头、颈部Ⅱ°烧伤,全身烧伤面积达63%。由于伤情严重,7月21日被转到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因这起火灾属于化学品火灾,导致何博被灼伤的部位肌肉全部糜烂,全身胀肿,多次休克,曾两度被医院下达病危通知书。面对死亡的威胁,面对受伤可能导致残疾的严重后果,何博表现得非常冷静和顽强,成功地通过了六次植皮手术。何博同志的感人事迹,集中体现了消防官兵牢记宗旨、不辱使命、一心为民的崇高思想,反映了消防官兵无私无畏、甘愿奉献、不记得失的高贵品质,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是新时期消防部队战士的楷模。
龙明强副政委还指出,何博同志的英勇事迹先后被河池市、宜州市电视台连续三天专题报道,被广西电视台、《南国早报》、《法治快报》、《新华网》、《中国广播网》、《平安广西网》等区内外新闻媒体转载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自治区公安厅给予何博同志记个人一等功一次,自治区消防总队也下文号召全区消防官兵向何博同志学习,学习何博同志勤奋好学,刻苦训练,爱岗敬业,不怕牺牲的精神。龙明强副政委还希望何博同志安心养伤,争取早日康复,回到工作岗位,再立新功!
河池市军分区和市公安局的有关领导,河池市消防支队钟义参政委及其他党委成员、各大中队军政主官和部分战士、宜州市党政(军)有关领导,宜州市重点单位领导、部分群众和学生共500多人参加了此次表彰大会。
